多家电商平台有女性迷药隐蔽出售 律师:买卖方涉嫌犯罪

来源:凤凰网

  女记者卧底,“迷奸”药在多家电商平台隐蔽售卖,卖家还教买家下黑手后如何洗白。很显然这样的行为已经涉嫌违法犯罪,给人下迷药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商家在网络平台销售违禁精神类处方药又是什么行为?

  

  首先,众所周知,吸毒、贩毒是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但是,引诱或者欺骗他人吸毒同样属于犯罪行为。根据《刑法》及有关司法解释规定,给他人下三唑仑、γ-羟丁酸等这些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构成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其中给多人或者多次吸食或注射的,或者对他人身体造成严重危害的,或者导致他人实施了其他犯罪行为的,属于情节严重,要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其次,最高检说过对滥用麻醉、精神药品的犯罪案件要从严惩处。对于有证据证明行为人为实施强奸、抢劫等犯罪给人下迷药的,应按强奸抢劫等严重犯罪处理,特别要充分考虑犯罪行为的时空等具体情形。对于以发生性关系为目的投放麻醉、精神药品,符合强奸等严重犯罪构成要件的,要以强奸罪等犯罪进行追诉,而不能降格以欺骗他人吸毒罪处理。

  

  此外,对于卖家来说,所销售的带有“迷药”功能的药品,实际上大多属于国家严格管控的一类、二类精神药品品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这类药品只能适用于医学治疗等正常合法渠道内。如果卖家私自贩卖国家规定管制的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或者精神药品的,以贩卖毒品罪定罪处罚。另外,如果有证据证明卖家明知买家购买“迷药”是用于强奸等犯罪行为的,卖家涉嫌构成强奸罪的共犯。